題目列表(包括答案和解析)
4、解釋下列句子中詞語意思:
⑴是天時不如地利也(天時: )
⑵池非不高也(池: )
⑶委而去之(委: 去: )
⑷域民不以封疆之界(域: )
⑸親戚畔之(畔: )
⑹故曰(故: )
⑺固國不以山溪之險(固: )
3、文中的“君子”即為 。
2、本文的論證層次十分清楚,全文圍繞中心分別從 和 兩個方面逐層論證。從內(nèi)容上看,其層次之間在意思上存在著 關(guān)系。
[類文品析]
天時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。
三里之城,七里之郭,環(huán)而攻之而不勝。夫環(huán)而攻之,必有得天時者矣,然而不勝者,是不時不如地利也。
城非不高也,池非不深也,兵革非不堅利也,米粟非不多也,委而去之,是地利不如人和也。
故曰,域民不以封疆之界,固國不以山溪之險,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。得道者多助,失道者寡助。宜助之至,親戚畔之。多助之至,天下順之。以天下之所順,攻親戚之所畔,故君子有不戰(zhàn),戰(zhàn)必勝矣。
1、第一段概括起來的觀點是 ,如果擴(kuò)展開來,它的內(nèi)容實際上包含了文章中的 這一句話。
3.不只是賢德的人有這樣的思想,人人都有這種思想,只不過賢德的人能夠不喪失罷了。
2.生是我想要得到的,然而我要得到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所以我不會去干茍且偷生的事。
魚是我所喜愛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,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,那么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愛的,大義也是我所喜愛的,如果這兩樣?xùn)|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,那么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大義了。生命是我所喜愛的,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,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厭惡的,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災(zāi)禍我不躲避。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(zāi)禍的壞事,哪一樁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,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;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(zāi)禍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見,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(那就是“義”);他們所厭惡的,有比死亡更嚴(yán)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義”)。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,人人都有,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。
一碗飯,一碗湯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會餓死。可是輕蔑地、呵叱著給別人吃,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;用腳踢著(或踩過)給別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
(可是有的人)見了“萬鐘”的優(yōu)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。這樣,優(yōu)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?是為了住宅的華麗、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?先前(有人)寧肯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(有人)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;先前(有人)寧肯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(有人)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;先前(有人)寧肯死也不愿接受,現(xiàn)在(有人)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。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?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惡廉恥之心。
[練習(xí)解答]
1.邏輯嚴(yán)密,具有雄辯力量。
不管是分別來看各部分,還是縱觀全文,都會明顯地感受到這一點。例如文章的第一部分,開頭以“舍魚而取熊掌”為喻,提出“舍生取義”這一中心論點;然后先從正面說明,因為有比生更可貴的東西,有比死更可惡的東西,所以要舍生取義;接著用假設(shè)推理和事實證明,“義”比求生惡死更重要,所以應(yīng)該舍生取義;最后歸結(jié)到人本來都有“舍生取義”的美德,不應(yīng)喪失。一層緊扣一層,嚴(yán)密無間,兩大部分之間也是如此,在第一部分推理的基礎(chǔ)上,第二部分用事例進(jìn)一步論證“義”重于生死,“義”重于利;并批判了重利輕義,見利忘義的行為;最后著重指出這種行為就是失掉了原來固有的“羞惡之心”。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的補(bǔ)充和深入,前后相貫,密切呼應(yīng)。
2.善用比喻和舉例論證的手法,頗富說服力。
文章一開始便以“魚”喻“生”,以“熊掌”喻“義”,自然引出文章的題旨:“舍生取義”,這種以一般的生活經(jīng)驗作比喻進(jìn)行論證的方法,能把抽象而深刻的道理說得十分淺顯明白,又十分形象生動,引人人勝。文中還以行人不受“呼爾”之食和乞人不受“蹴爾”之食為例,更加深入地論述了“舍生取義”是人共有的本心,使文章的題旨不斷深化。
3.正反論證,層次清晰。
文章的第一段在論述“生死”問題與“義”發(fā)生矛盾,應(yīng)該舍生取義時,就先從正面論述了義重于生的道理,又從反面論述了不義重于死的道理,從而深刻地闡明了舍生取義是人之本性的道理。又如,作者在第二段以乞人不受不義之食為例,從正面論證了舍生取義是人之共性;又以“萬鐘”雖好也不能接受為例,從反面論證了舍生取利是喪失本心。論證極為嚴(yán)密,說理極為深刻,層次十分分明。
4.語句流暢,氣勢充沛。
孟子的文章具有雄辯的氣勢,表現(xiàn)在語言上是常使用排比句式。如第二段中連用三組排比句,對不辨禮義而貪求富貴的行為加以批判,語言極為流暢,氣勢也很充沛。
第一層(2):從正面舉例論證不能見利忘義。“一簞食”“一豆羹”關(guān)系到人的生死,但若是用無禮的方式施舍就是路人、氣丐也不接受,這一事例充分證明,最普通的人也有羞惡之心,寧愿餓死而不失義。
第二層(從開頭至“亦不可以已乎”):從反面舉例論證不能見利忘義,首先指出一些顯貴的人“不辨禮義”就接受優(yōu)厚俸祿,緊接著以一個反問句,說明他們接受的原因是利欲熏心,為私利所蔽。然后用三個排比句作今昔對比,批判他們重利輕義,見利忘義的行為,“是亦不可以已乎”是一句反問,更增加了批判的力量。
第三層(最后一句):與第一部分相呼應(yīng),又回到“性善論”上,把上述人的行為歸納為“失其本心”,“本心”就是人原來固有的“羞惡之心”,也就是“義”、“善”的本性。
本段可分為四層:
第一層(從開頭至“舍生而取義者也”):以魚與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為喻,引出生與義不可得兼“舍生取義”的中心論點。
第二層(以“生亦我所欲”至“故患有所不避也”):正面闡明為什么要“舍生取義”,因為“我”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所以不茍且偷生;因為“我”所厭惡的東西有比死更可惡的,所以不避殺身之禍。
第三層(從“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”至“所惡有甚于死者”):進(jìn)一步論證“義”比生更重要,“不義”比死更可惡。先用假設(shè)推理的方式說明,如果沒有什么東西比生更可貴,那么人們就會用各種手段茍且偷生;如果沒有什么東西比死更可惡,那么人們就會挖空心思逃避殺身之禍。接著用事實證明,有的人可以用某種手段求生卻不用。有的人做某種事情,可以免死卻不做。于是得出結(jié)論:“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惡有甚于死者”,“義”是確實存在的,“義”比“生”更重要,“不義”比死更可惡。
第四層(本段最后一句):回到“性善論”上,說明“舍生取義”的美德,本來人人都有,只不過賢人不使它喪失罷了。
國際學(xué)校優(yōu)選 - 練習(xí)冊列表 - 試題列表
湖北省互聯(lián)網(wǎng)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平臺 | 網(wǎng)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電信詐騙舉報專區(qū) | 涉歷史虛無主義有害信息舉報專區(qū) | 涉企侵權(quán)舉報專區(qū)
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:027-86699610 舉報郵箱:58377363@163.com